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,剑圣是走走停停,时不时地需要歇息,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。 走了好一会儿,终于走出了城门。 外面,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。 剑圣累了,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。 郑凡坐在他旁边,抿了抿嘴唇,有些口干,羊肉饼有点咸了。 “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,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?”剑圣开口问道。 “有句话,叫御敌于国门之外。” “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,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。” “那可不。”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,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,搭着很多个帐篷。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、做饭,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,熙熙攘攘。 “其实,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。”剑圣说道。 雪海关很大,真的很大,可以容纳很多人口。 “总得有些区分的。” “曾经,记得你和我说过,人生而平等。” “是啊,但我在这里,没以燕人、晋人、蛮人去区分,已经很平等了,军属,可以住进城内。” “那些女人呢?” “她们要是嫁给兵汉,也能住进城内。” “有点不太讲究。” “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,北面是雪原还好,有城墙守护,日后,还有您守北门; 但这南面, 说句心里话, 在我的设想里, 没有三万铁骑,不,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,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。” “那还差很多。” “是差非常多,但家底子,慢慢攒就是了。” 就在这时,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,领头的,正是金术可。 官军一出,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。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,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,他现在有军务在身,更是无心他顾。 “看得出来,他混得很好。”剑圣感慨道。 金术可,是他推荐给郑凡的。 “是个人才。”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,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。 有时候,看着金术可,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,很多地方,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, 除了,没自己好看。 毕竟,蛮族人的长相,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。 “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,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,那个部落,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。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。” “那看来,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?” “一万蛮族铁骑。”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。 “哟,那可真是不错。” “其实,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,他们心思更少,且在异国他乡之地,他们更容易去拼命。” “不,你除了燕人兵,其余的兵,你都喜欢。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,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,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。” “被你看出来了。” “是你自己没有遮掩。” “好吧,我检讨。” “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,是起来了。有时候,人的命,就是这般,抓住机遇了,就起来了。 当然了,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,凭着自己本事,也是能起来的。” “您是在说您自己么?” 靠着一把剑翻身,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,其影响力,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。 “我是说他。” “不一样的,这个世上,能做到像您这般,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,真的不多。 就说这金术可吧,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,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,要不是你开口举荐,我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。 他很可能,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,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。 是金子,总会发光,这话不假,但这里面,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。” “幸存者偏差?” 很显然,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,但细品起来,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味道。 “啪!” 就在这时, 一声碎响传来。 一辆牛车上,坐着一个老翁,老翁身旁,放着几个小酒坛,在牛车前,刚刚砸坏了一个酒坛,里面没酒水溢出,应该是空的。 砸完酒坛后, 原本洗衣服的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。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,一个年长,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的姿色,就是现在看起来,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,想来应该是老翁的妾。 一个年轻,虽说衣着普通,但也难掩俏丽,应该是老翁的女儿。 老翁身上m.020MagAZIne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