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关城楼上亦或者是打马而出至这里,都会在心里感叹,当年不惜一场国战也要拿下镇南关,到底是多么的高瞻远瞩。” 金术可已经“夏化”很多很多了; 曾经,出身蛮族刑徒部落的他,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努力,除了面容上还保留着蛮人的特征,其他方面,已经和夏人没什么区别了。 郑侯爷没事做还会给他写信,劝他多读书; 金术可就经常在公务之余,将自己关在镇南关内的府邸里认真读书。 这件事,已经传开了。 郑侯爷点点头,道:“当初心里满腹牢骚的人可是不少呢,可谁又知道,镇南关在我还是在楚,完全是天翻地覆之差。 要是现在镇南关还在楚人手中,哪怕不是年尧坐镇,我侯府下面所有兵马都得堆砌在镇南关以北。 何谈发展,何谈休养生息,何谈现在奉新城下的,安居乐业。 这座雄关,抵得上十万大军所形成的优势。 而且,不吃不嚼不穿不用,呵呵。” 金术可也笑了起来。 其身侧,两个副将和三个参将也都跟着一起笑了起来,能够有机会陪着平西侯爷出来巡察坐在一起野炊,也是能够让他们觉得极为光荣的事,不过他们还是有些拘束,也就金术可能够自如地和平西侯说说话,其余人,只能在旁边陪着笑陪着点头。 “侯爷,喝汤。” 金术可的一名亲兵将一碗肉汤递送过来,郑侯爷伸手接过,喝了一口,道: “挺鲜美的,哦,还加了辣椒?” 亲卫许安马上答道:“是的,侯爷,听闻侯爷喜食辣。” “嗯。” 郑凡点点头。 许安又去给在座的其他将领打汤。 郑侯爷放下汤碗,道:“我刚看见了,这鹿,是那个少年郎亲卫打的?” 先前众人策马赶路,途中有一只鹿窜出,一少年郎亲卫张弓搭箭,直接射中鹿的脑袋。 打猎,将猎物射杀,只能算合格,真正的优秀猎手是不会这般暴殄天物的,因为鹿肉其实没鹿皮值钱,完整的鹿皮,就更值钱了。 郑侯爷自己的射术也不错,毕竟是拿阿铭练出来的,但那位少年郎,这般年纪就有这等身手,确实不一般。 金术可闻言笑着向外招招手, 那名年轻亲卫正在远处陪着天天逗弄抓来的兔子,听到招呼,马上走了过来。 金术可道: “来,侯爷正夸你射术呢。” 年轻亲卫脸上当即露出了激动之色,当即道: “侯爷谬赞了,射鹿不算什么,射人才是真本事呢。” “哦,为何?” “人穿甲胄啊,得射甲胄的薄弱处,否则只是给他甲胄上加………” 说着说着,年轻亲卫忽然意识到眼前的侯爷久经沙场,怎么可能用得着自己去解释这个,当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。 年轻人嘛,喜欢显摆,尤其是喜欢在自己的偶像面前显摆,这也正常。 郑侯爷笑笑, 道; “叫什么名字?” “侯爷,属下叫陈仙霸。” “陈仙霸?”郑凡思索了片刻,“好像,有些印象。” “侯爷,还是从侯府那儿派到末将这儿来的呢。” “哦,怪不得了。”郑凡点点头,“就是你嚷嚷着要去边关的,是吧?” “是的,侯爷。” 陈仙霸是通过李良申的关系送到平西侯府来的,瞎子曾和郑凡提点过,说这陈仙霸和镇北王府的世子算是发小的关系。 只不过郑侯爷当初虽然在镇北王靖南王下面,但其实也算是勉强平辈了,所谓的镇北王世子的发小,这还真不至于让郑侯爷放在心上。 瞎子原本想安排这小子进锦衣亲卫队伍里,不过这小子想去边关,干脆就顺手给他送金术可那里去了。 “爹,兔兔。” 天天抱着兔子走了过来。 这兔子是天天抓的,也不算是抓,是天天先前坐在那儿,这只兔子自己靠近的天天。 小家伙对动物天然有着亲和力,郑侯爷甚至觉得,先前在雪原时,小家伙要是不小心丢了,雪狼捡到他都可能不会去吃掉而是会把他养起来。 “来,喝点汤,将兔子放了吧。” “是,爹。” 天天看了看锅里的肉汤,又看了看自己怀里的兔子,没怎么犹豫,还是将兔子给放了。 这只兔子原本还不想走,但被金术可一瞪,杀气一出,还是跑开了。 “一晃快两年了。”郑凡感慨道。 “可不是么侯爷,这一年,过得真快,有时候末将自己都有些回不过味儿来,仿佛就在昨天自己还跟着侯爷您身边冲杀着呢。” “会有机会的,也不远了。” 金术可等一众将领当即一喜,但见郑凡没继续往下说的想法,他们也都很识趣儿地没追问。 天天规规矩矩地坐在郑凡身边接过许安递过来的肉汤喝了起来,冬日的野外,喝一碗加了辣椒的肉汤,真的是一种享受。 这时,一队骑兵自前方堡寨里出来,金术可马上起身去听汇报,很快,金术可回来禀报道: “侯爷,对岸的M.020MagaziNE.cOM